政策 & 條款

退換貨須知:

網路購物七日鑑賞期非七日試用期,請收到商品後先檢視是否正常及有無缺損。

實際商品和網頁圖片會有色差,不得以此為退換貨依據。


無瑕疵退換貨:

若無瑕疵,七日內仍可退貨,但消費者須負擔因購買而產生之運費及其他費用。

吹嘴類商品,金屬和橡膠吹嘴退換貨須加收300元整理費,一個月不合可換。塑膠吹嘴及電度表面金屬吹嘴一經拆封,不得退換。

消耗品類如竹片,一經拆封,不得退換。

換貨換取價格較高需補差價,價低不退還差額。可換取多樣商品,湊足額度(換貨不限商品數量)。